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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籍農民工澄邁一工地摔傷
  半身癱瘓一年多 索賠260餘萬元
  律師:根據重慶賠償標準計算;施工方:金額不符合實際
  本報訊 去年3月,來自重慶的農民工謝道成在澄邁一工地乾工時,從高處墜落致半身癱瘓。因未能與施工方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他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索賠260多萬元。律師稱,這個金額是按照重慶的標準計算出來的。施工方認為,賠償金額不符合實際,將等待法院判決結果。
  實習生 王浩 記者 陳標誌 文/圖
  謝道成盼維權
  摔傷致癱瘓,家庭負債近十萬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海口市山高村一間狹小的出租屋內,見到了下半身癱瘓的謝道成,妻子彭翠雲正幫他擦洗。
  “躺了一年多,施工方至今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賠償方案。”謝道成告訴記者,他下半身癱瘓後,妻子只能放下工作照顧他,家庭頓時斷了所有的收入來源。加上他父母都已經70多歲,女兒還在念大一,高昂的治療費和一家人的生活費,讓他們不堪重負。“已經欠債快十萬塊了,過不下去了!”謝道成說。
  謝道成是如何受的傷?他告訴記者,去年3月,他在澄邁縣老城鎮龍吉村青龍廣場工地乾工,不料,支撐工作台的獨立柱突然斷裂,“我從12米高的地方掉下來,當時就不省人事了。”雙手支撐著床板,謝道成半躺著對記者說。
  彭翠雲介紹,謝道成出事後被送到海口一家醫院治療了300多天,“出院了也站不起來,在床上一躺就是一年多。”
  兩機構傷殘等級認定結果不同
  因未能與施工方達成賠償協議,謝道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法院受理了這起官司,但要我們提供傷殘等級認定。”謝道成說,讓他困惑的是,兩家鑒定中心卻出具了不同結果的傷殘等級認定書。
  記者在兩份鑒定書上看到,海南華洲司法鑒定中心認定謝道成是四級傷殘,而海南省人民醫院法醫鑒定中心認定為一級傷殘。(我國傷殘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其中一級最高。)
  同樣的病情,為何鑒定結果不同?海南華洲司法鑒定中心的李主任解釋,“我們的鑒定是2013年病人(指謝道成)住院時做的,當時病人得到了較好的護理,而病人出院後,長時間未能得到良好的醫療救護,病情加重也是有可能的。”記者註意到,海南省人民醫院的鑒定書出具日期為今年6月,距謝道成出院已有半年。同時,李主任表示,海南省人民醫院法醫鑒定中心受法院委托,鑒定結果更具法律效力。
  受傷農民工索賠260餘萬元
  昨日,來自重慶的周律師告訴記者,他將作為謝道成的代理律師幫忙維權。“謝道成被鑒定為一級傷殘,我們要求施工方賠償260多萬元。”
  周律師介紹,當時施工方負責人張某某掛靠在浙江某建築公司名下招攬工程,而我國法律嚴禁這種轉包、承包行為。其次,張某某未與謝道成簽訂用工合同,給當事人維權增加了許多難度,這也是違法的。“260多萬元是根據重慶標準計算的。受害人戶籍所在地為重慶(重慶賠償標準高於海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謝道成可參照重慶標準索賠。”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採訪了當時施工方的負責人張某某。對方表示,自己就是浙江某建築公司海南分公司的員工,不屬於掛靠關係。“謝道成在醫院時,所有費用都是我支付的,我也願意負責。但原告律師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不符合實際情況。在判決結果出來前不會進行賠償。”  (原標題:半身癱瘓一年多 索賠26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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