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海市召開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試點部署大會。在中央的統一部署和安排下,作為首批試點地區的上海,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上海的試點工作包含五項內容: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檢察官及司法輔助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省級統一管理的體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經費省級統一管理的機制。
  (據新華社上海7月12日電)此輪改革三大﹃關鍵詞﹄
  司法人員“員額制”
   將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分成三類:法官、檢察官;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等司法輔助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實行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管理。
  省以下統管
  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人財物統一管理體制。人員管理方面,形成全市法官、檢察官“統一提名、分級任免”;財物管理方面,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
  司法責任制
  為了“去行政化”,保障依法獨立辦案,上海將推行主審法官、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建立法院、檢察院辦案人員權力清單制度,加強辦案監督機制建設。  (原標題:司法改革試點在滬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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