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兩個當幹部的兒子被人實名舉報有違法行為,劉桂餘雇孫四友殺人滅口。 徐志華 攝庭審現場。 徐志華 攝
  中新網徐州11月26日電 (慈延年 李東艷)因兩個當幹部的兒子被人實名舉報有違法行為,父親就雇凶殺人滅口。10月15日,中新網曾經對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該起“新沂雇凶殺害舉報人案”進行了報道。11月26日上午,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孫四友、劉桂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68歲的被告人劉桂餘與被害人石某夫婦都是新沂市合溝鎮界溝村村民。劉桂餘的兩個兒子(一個為新沂市開發區某局幹部;一個為所在村的村支書,另案處理),被石某夫婦數次舉報有違法行為,被告人劉桂餘及家人與石某夫婦間矛盾激化。
  2013年3月底4月初的一天,劉桂餘在其二兒子家遇到正在賭博的被告人孫四友,知道其練過武功、身手不凡並有犯罪前科,遂以吃晚飯為名邀請其到家中,指使孫四友幫助殺害石某夫婦,孫四友當場表示同意。因孫四友不認識石某夫婦,劉桂餘即向孫四友詳細介紹了石某的身份特征、家庭住址等情況。二人還謀劃編造謊言讓孫四友去接近石某,以期將石某夫婦欺騙離家或在陪同其上訪途中伺機將他們殺害並毀屍滅跡。
  2013年4月11日、12日,孫四友指使一按摩女多次打電話以修理打塑料顆粒機器為名,欲將石某夫婦騙出殺害但未能得逞。4月14日中午,孫四友騎摩托車再次竄至石某家打探情況,因其圖謀被石某戳穿,遂採取掌劈頸部的手段,致石某及妻子高某昏迷倒地;後又從摩托車上取出事先準備好的螺紋鋼筋,連續猛擊石某夫婦的頭部、頸部,致二人當場死亡。
  期間,被告人孫四友曾向被告人劉桂餘和其擔任村支書的兒子各借賭資5000元,當孫四友向劉桂餘提出還錢時,劉桂餘明確表示免除。作案後,劉桂餘不僅資助孫四友人民幣4000元用於逃跑,而且當孫四友提出家裡蓋房子等還需要用錢時,劉桂餘表示有錢肯定予以幫助。
  5月6日,被告人孫四友、劉桂餘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桂餘對石某夫婦舉報控告其兒子的行為不滿而產生報複之念,糾集、指使被告人孫四友多次預謀並殺害石某夫婦,造成二人死亡的特別嚴重後果,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桂餘是殺人犯意的提起者、指使者,被告人孫四友是直接實施者,均應當按照實施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孫四友、劉桂餘故意殺人,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且都曾因犯罪受到刑罰,卻不思悔改,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兩被告人均表示不服,要求上訴。(完)  (原標題:江蘇“新沂雇凶殺害舉報人案”宣判 兩被告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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